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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商品房的天燃气户头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3-11 16:50 已回复

遵敬的领导 你好。我在彭州市鸿运星城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我没们没有单独的天燃气户头。听说是一整栋一个户费用是物业代收的。我认为这不是一个正常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4-03 09:28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彭州鸿运星城小区天然气户头问题,经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彭州鸿运星城项目由四川长丰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与彭州市天然气公司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用气计量方式为总表计量,用气人每月按实分摊贸易结算总表与分户气表之间的输差量。长丰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天然气达到管道入户,具体开通事宜按燃气公司规定执行。”故鸿运星城项目未实行“分户计量、分户控制”,目前燃气费由圣爱物业(鸿运星城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为天然气公司代收代缴,天然气公司则按总表收费,总表与分表之间的输差量(气损)暂由圣爱物业公司承担。
由于目前对于燃气行业“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无强制性规定,如业主愿意实行“分户计量、分户控制”,在征得整栋楼业主同意后,向天然气公司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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