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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两会】事业单位临时工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3-11 16:27 已回复

目前,我市大部分单位都存在着聘用临时工的问题。众所周知,临时工是不在编人员,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与正式工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编制的局限性一些临时工休假、正常劳动保护等权利不受保护。且,这部分临时工人员大多数为复员退伍军人,如国家没有明确政策,大部分临时工将面临事业单位机构调整,进而无故被辞退的问题,势必给这些人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时也会形成新的社会矛盾隐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11 12:45

匿名网友你好:
你咨询事业单位临时工待遇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第二款“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害你的合法权益,请你向同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咨询电话:
内江市劳动监察支队:2286516
市中区劳动监察大队:5089122
东兴区劳动监察大队:2250556
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2203121
资中县劳动监察大队:5610187
威远县劳动监察大队:8231513
隆昌县劳动监察大队:3990591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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