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旗乡5社人,农村养两女的父母满60岁后补助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07]27号)文件要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鉴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二、现因不清楚您父母的具体情况,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您可以通知您父母本人于3月16日-12月31日,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办进行咨询、申报。
三、具体情况您可以致电大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0825—12356 7825102 QQ:320107127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顺利!
大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