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拱星九大1队的,地震后为了建房,村上把队上100多亩地买了,现在荒废在那里,好可惜哦,希望政府把那100亩多地好生利用起来,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拱星镇九大队实为拱星镇沿新村。2008年“5•12”地震后,我镇房屋受损严重,为降低重建成本,经村民一事一议讨论通过,沿新村9组村民同意砂场在河滩地段租地取砂,租地面积共102亩,租期2年。为保证砂场在租期满后能及时还耕,我镇要求砂场缴纳还耕保证金(5000元/亩),共计51万元,此款由我镇代管,待该地块还耕合格后退给砂场。
按租赁合同约定,砂场于2010年10月安排机械设备对102亩取砂地进行还耕。十余天后,9组村民强烈要求由村民自行还耕。经镇村调解,村民同意砂场按每亩37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土地还耕费,共计37.74万元。砂场支付9组土地还耕费后,由农户自行还耕,清除地表杂物,根据自愿原则种植作物。此款已于2010年12月2日按农户耕种面积和荒边老梗两种标准分配到9组农户手中。
9组村民认为该102亩取砂地还耕困难,不具备操作现实,该地块被长期荒弃。因该地块靠近拱星镇工业园区,为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我镇同村、组商量,如有外来企业有意向入驻工业园区,将优先推荐企业使用该地块。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生活愉快!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