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
你好!我们是青城山镇芒城村村民。2002年,我们支持国家建设紫坪铺水库,从麻溪移民到青城山镇芒城村10组。在新的环境里,生活逐渐稳定下来时,又遇到成灌快铁青城山站延伸段占用我家土地,我们再一次支持国家建设。依据都江堰的政策,政府应该对占用的土地和青苗予以赔偿,同期被占用的其他村民均得到了赔偿。但青城山政府占用我家1.6亩、0.9亩和0.4亩三块土地时,只对土地和地上苗木进行了普查和登记,但是占用后就一直不闻不问,现在都快5年了,一分钱都没有赔给我们。我实在没有办法,请书记帮忙
网民同志,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涉及2009年实施成灌城际铁路项目、“5.12”地震上海援建污水管项目以及新S106线扩宽三个项目。
经核实,该户在2008年10月23日成灌城际铁路项目用地时已与镇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人口分别是杨朝军、胡珍、杨澳。补、赔偿金额为56225.8元。在5.12地震上海援建污水管网项目用地时,涉及杨朝军地面附着物补赔偿金额为75062元。在新S106线扩宽项目用地时,杨朝军1.6亩土地已租给吴志强栽种树木且已对吴志强作了附作物赔偿,因此不能再向杨朝军作赔偿。
综上述调查情况,项目用地涉及杨朝军地面附着物已作补、赔偿,且该户已领取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