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老公协议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我,小孩的户口在男方,我想把户口签回女方,大队与镇上都开呢接收证明,可户籍办不予办理,说没有签小孩到母亲这边的政策,请问是真的吗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离婚小孩归女方 手续齐不办理”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简阳市公安局多次拨打你电话,但均无人接听。据了解,三岔镇派出所已受理了你的申请,并将材料上报,正在审批过程中。
如有其它疑问,可与简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联系,电话028—27266123。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