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铂金城地下一层一歌舞厅,长期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环评证经营歌舞厅。并且涉嫌卖淫嫖娼,色情陪侍。希望领导派人前去暗访。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2月28日,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青龙街27号铂金城负一层“鑫铂金音乐厅”进行公开检查,发现该音乐厅已关门。2014年3月3日,区公安分局再次组织警力对“鑫铂金音乐厅”进行检查。该音乐厅正在营业,该场所人员较多,大部分系中老年人,有部分人员在跳舞,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黄现象。经查,“鑫铂金音乐厅”营业执照为音乐茶座,不得经营舞厅,该音乐厅已超范围经营,区公安分局对该舞厅进行清场,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区公安分局已通报区文化、工商部门。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公安局“十八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对该场所加强管控,对于涉黄涉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