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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关于缓解泸州市交通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24 10:51 已回复

泸州市交通拥挤堵塞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城市问题,建议:1、城市规划要有长远性、前瞻性,不要来一任领导出一台规划;2、车辆限号出行是目前较可行的办法(仅限私家车和单位车辆);3、环城交通线建设应加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21 10:52

网民你好:
你的建议已转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阅处,并将认真核实办理。我们也真诚地希望网友一如既往地对泸州市的建设和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4-09 09:48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留言对泸州市交通缓解提出建议,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泸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在2013年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泸州市主城区交通组织实施意见》中,首次提出了对长江大桥采取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目的是通过限行强制分流部分社会车辆选择其他路线通行,减小拥挤路段交通压力。
尽管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可降低交通量百分之三十左右,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同时也剥夺了部分人的合法权益,非万不得已不宜提倡。实际上,由于限行营造的非正常交通通畅,反过来还将刺激人们购车的欲望,进一步加速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加重城市交通压力。
由于尾号限行措施将给整个社会造成诸多影响,其影响程度甚至不亚于交通拥堵问题,因此,目前我省除成都外,还未有其它地市州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对于我市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我们更多地希望从加快道路建设,路口立交改造,路段交通组织分流,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等方面着手,在充分发挥现有道路资源通行能力基础上来改善城区交通,而不是采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尾号限行措施。
因此,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当务之急应是尽可能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各区域交通流均衡分布、秩序井然。对于以后是否需要继续推广机动车限行措施,我们将根据未来交通发展形势,谨慎施行。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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