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请问:我们这里能进行农网改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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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请问:我们这里能进行农网改造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18 21:14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我不知道这次的留言还是走形式,但是我还是冒然再次留言。
我是洪雅县中山乡西庙村林场的农民,我在2014年1月21日在洪雅领导留言板留言关于我们那里一直没有进行农网改造,电价一直在1元钱一度以上(主要是我们一直得承担电线路途消耗的电费),周边所有的村组都早好多年就已经把电线全部改造完了,别人都是五毛多一度电,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还是在用电压不稳的一块多一度的电费。
结果中山乡政府回复我,说我们这里是用的私人业主的电,但是我们用的是和汉王万祠村一样的槽渔滩的电啊,为什么我们这里就变成私人的了呢?然后说我们这里要改造电网需要一供电资产无偿移交,二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这电价我们农民说了也不算啊,我们林场的电线好多都已经是农民自己出钱改造了的,移交出来那只要说是为了改造电网当初自己出钱都愿意有谁不愿意呢?
领导,我想再次问一下,我们这里能帮我们把电网改造一下吗?让我们也和周围的村组一样用上电压稳定的五毛多一度的电吗?我代表我们这里的所有农民对您说谢谢!我不知道这次留言还会和上次那样让那些不能为我们解决实事的单位回复了就不再管我们了一样,但是我还是相信政府能为我们真正办实事的,谢谢!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洪雅县中山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2-28 17:38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您反映的中山乡西庙村林场(现西庙村1组)系由私人业主鲜XX供电,非国网四川洪雅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0〕2520号)和四川省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电农电〔2011〕96号)相关规定,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管理体制。私人供区如进行农网改造,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由村社形成决定,以村为单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县工信局)提交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县工信局、国网四川洪雅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乡政府)对资产进行评估后签订供电资产无偿移交协议;国网四川洪雅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改造方案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因为您是匿名,也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您可以向所在的村社提交农网改造的申请。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之处,可拨打028-37403835向国网四川洪雅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也可拨打028-37572085向中山乡人民政府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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