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市长,您好。本人是一名从事货物运输的普通的公民,长期和路政部门打交道。在四川省2013年12月21日整治超限超载以前,本人的货车在内江经营过程中,以从资中到东兴区为例,资中县路政,直属二大队路政,高速公路路政,直属一大队路政,东兴区路政一经发现都要罚款,同一车货物同一天以上5各部门都要惩处,而同行业其他地市如眉山、乐山只要一个地方罚了就可以全市通行。以内江到成都为例,内江平均每趟的运输成本要比乐山到成都高500元左右,故内江企业的物资销往成都必然比乐山销往成都的价格更高,竞争劣势明显。四川省整治超限以后,货车走老路由资中到资阳,以四桥车车货总重48吨为例,资中县路政收取公里补偿费50到100,路政直属二大队收取100到200,沿途的交警各中队罚款金额不等,也就是内江本地企业的车辆在需要交400元左右才能顺利出资中,本人实际考察眉山、乐山四桥车车货总重48吨当地不予罚款,同样物资资中到成都比乐山的同样物资到成都运价上高13元每吨,所以乐山的企业抢占了我们的市场。敬请杨市长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个问题,帮忙给内江的生产企业在外竞争时能够和其他地市的企业享受一下的市场环境,帮忙给内江的物流企业降低下因路政交警乱罚款、乱收费造成的物流成本。谢谢,敬待回复。
网友你好!
在治超过程中,资中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严格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认定标准。按市支队要求,在市内执行“一票通”。对超限车辆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件,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标准0.5/吨.公里执行,按车辆实际超限吨位和行驶里程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