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你好:
我家是金峰水库宝塔村六队的拆迁移民户,最近出台了一项拆迁户建房困难补助政策:平均每人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须达到1.8万元,不足的由本次统计后补足差额。人口户头截止于当时登记人口的时间!
因为当时我们全家都在外,登记人口是别人口述的,导致遗漏了3口人,现在去移民管理部门重新登记时,却告知需要开会讨论,多次商讨无果!
我家的户口本上都有确切的登记时间,全部是合法的娶妻生子户口,非是不合理的要求,请问移民部门到底何为呢?
谢谢!
移民朋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武引二期金峰水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反映金峰水库移民建房困难补助一事答复如下:
金峰水库移民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471号令执行。此次建房补助我们是按照省水利设计院2008年实物调查实际登记的人口执行。关于你提出你家张小翠、何欣雅2人享受建房困难补助的问题,我们也向上级部门作了反映,于2014年3月11日经省设计院、市武引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移民监理、县移民办、金安乡人民政府联合工作会议一致同意漏登人员(张小翠、何欣雅)计入困难建房补助范围,新增人员(何欣湉)不能进入困难建房补助范围。
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