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南江人,今年春节这天在红四门还看到摆起卖野生动物有3家,长时间没看到执法官员管。
匿名网友:
你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红四门有卖野生动物的,长时间没有人管”。现对你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南江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对你反映的红四门市场以及平桥内的市场进行现场清理核实。在清理核实过程中发现四处经营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产品野猪肉15公斤、麂子腿28只、七彩山鸡31只、鹌鹑105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内,出售、收购下列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不再办理出售、收购批准手续: 一是三有动物或其产品; 二是国家鼓励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是可以进入市场经营利用的,但经营者必须提供供货方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和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证才能进入市场经营。在清理核实的过程中经营者均提供了供货方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和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证。自去年12月自今年春节我们对经营市场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查处了多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我们将继续开展对我们将继续开展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坚决打击。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南江县林业局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