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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教师职工参加医保不能报销,买来何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2-16 11:47 已回复

我们简阳一所九义校教师,前几天因放寒假在成都游玩,眼睛感觉不适,就在成都军区总医院看病且住院做了手术,回到简阳后去医保局报销,却被告知,不能报销,说是要报销需要提前给他们医保局说一声,试问,我生病了心里焦急得很,还要给你们说一声,这是什么道理?!还说什么,想要在简阳市以外住院看病的话,还要简阳市的医院开转院证明才能报销,我们没在简阳,放假回外地老家了,我还跑回来看病?!而且我不相信简阳的医疗技术,我身边有些人就是在简阳市医院动手术动出问题,还打官司,结果是医院败了,这种情况下,我还敢去这种医院看病吗?!请问我买这个医保有什么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03 17:2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教师职工参加医保不能报销,买来何用?”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资府办发〔2008〕40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十条规定:参保居民经批准转往市外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备案的,出院后持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收费发票在一个月内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履行转院手续擅自到外地医疗机构就医或擅自改变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资人社发〔2013 〕146号文件中第五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原则,除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因工作需要长驻异地的在职人员以及法定假期、出差、探亲、进修、讲学期间因急诊急救等在异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城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外,未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转诊转院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您未履行相关手续,故市医保局只能按照政策执行,希望您能理解。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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