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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民办教师渴求的养老路——老有所养
2014-02-11 12:02:04
已回复
尊敬的罗市长: 您好! 我的父亲1972年——1983年之间在广安市代市镇拱桥小学任教。2011年广安市出台了一个惠民政策《民办教师老有所养》(也就是为这批民办教师购买社保),我父亲当时完整填写了所有表格,在最后通知缴费的环节时,学校相关办理人员说未满60周岁的人员,要办理户口农转非才可以缴费(在年满60周岁后就不用办理户籍迁移就可以缴费了),我父亲当时58周岁,所以我父亲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但是当去代市派出所办理时,派出所要求有户籍挂靠人,而我们家在广安没有亲戚的户口市非农业的,所以我父亲就无法办理户籍迁移,我们当时去了社保局、学校、派出所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办理农转非才能办理缴费,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等待2年后再来办理我父亲的社保(我们当时复印了经过各部门审批过的:代课教师,被辞退民办教师解决“老有所养”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申请表)。 还有20天我父亲就60周岁了,我急切的咨询了广安市社保局的相关人员,再打了超过10个电话后,我终于联系到了一位社保局的办事人员,她告诉我:这个政策失效了,我父亲的10年教龄也失效了,社保局现在不能办理我父亲的保险了,我父亲马上就60岁了,根据社保的规定60岁后,就不能买社保了……并且告诉我,当时不办理户口转移也可以办理保险,只是续保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我惶恐万分,父亲更是老泪纵横,为什么前后说法都不一样?到底谁说的是真的?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无奈之下我只能求助您——罗市长,肯请您体谅一位老民办教师花甲之年的彷徨,恳请您帮助我的父亲购买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险的购买,该缴多少费用我一定配合,绝不给政府、给您添麻烦,万分感激您! 急切期待您百忙之中的关注和回复,再次感谢您! 一位民办教师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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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4-04-02 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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