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同志你好!近日到广电有钱电视网络公司龙泉洪河店办理高清机顶盒,工作人员告之要搭配高清在线点播两年(每年600元)才能办机顶盒,请问这是哪条文件规定,有何依据,有这样的道理吗?这样的强行消费合理合法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广电网络龙泉驿分公司要求客户强行消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文旅局核实,您家住大面街道恋日家园小区,家中现有1台普通单向机顶盒。2014年2月8日,您到四川广电网络龙泉驿分公司营业厅要求办理1台高清机顶盒,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价费〔2009〕59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同一家庭用户办理第二台机顶盒,其机顶盒和智能卡费用由用户自行购买”,您办理的高清互动机顶盒售价为880元/台。营业员在办理过程中顺便告知您可参加在线点播高清互动节目包两年(两年费用720元)即可免费配置1台高清互动电视机顶盒的优惠活动。但是,您对此表示不理解。
2014年2月14日,四川广电网络龙泉驿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详尽了解办理高清机顶盒的相关情况。
2014年2月15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与您协调沟通,您同意缴纳1年互动点播费,免费将您家中原有单向标清机顶盒升级为高清互动机顶盒。同时,该公司向您耐心细致地做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2014年2月17日,四川广电网络龙泉驿分公司为您安装并开通了高清互动节目信号。您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