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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关于修便民路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kaimingliang  2014-02-07 17:47 已回复

尊敬的中共邻水县委书记:
春节回家看望父母,看到家乡的便民路已修好,心里很高兴,家乡的父母官在真心实意地为民办好事、办事实。高兴之余,却有一件关于修便民路的收费问题十分的搞不明白,特向您反映一下:城南镇新安村一组肖青富在收取村民人均30元的修路费后(含80岁以上村民),又额外向村民梁开学收取300元的修路工时费,却没出具任何收据凭证,而便民路修至离村民梁开学院坝约7米左右的地方又不修到院坝边连接处(其它都是修到院坝连接处),我就搞不明白了,为什么收取了村民梁开学个人两次修路费(含额外收取的修路工时费),而便民路修到离他家院坝约7米的地方又不再修了呢?为何唯独他出了两次修路费却还不能享受到党和政府修便民路给他带来的出行方便呢?这样做公道合理吗?不知政府的文件是否有“若遇特殊情况可变通或酌情处理之条款”,若有,我无话可说,请接受我的真诚道歉!若没有,烦请书记委托相关人员过问一下此事。
另外,听说还收取了与新安一组相毗邻的退休返乡工人李世和(音名)4500元修便民路工时费(从新安一组至他家院坝连接段),是否该收或是否合理,还是让人搞不明白?(此事没有与李世和本人求证,只是很多村民都在反映此事)。
绝大部分村民都认为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好的、正确的,是在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但部分村民对政策的执行者在具体执行中是否公道正派提出质疑。个人认为,不可否认,确有一些心怀私欲和贪念的人将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好政策办成了满足个人私欲和做交易、卖人情之事,人为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时有发生。人心思定,只有社会安定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幸福安定的生活,只有人心向党才能让党和政府很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小康的既定目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城南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2-21 11:02

网友: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新安村1组修建的便民路,当时依托的是“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国家补助小部分,农民集资大部分政策来修建的这条便民路。先是农民自愿投工投劳集资修路,村支两委才牵头实施,村上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操作,整个便民路收支费用实行公示,整个便民路修建过程得到群众的公开监督。目前,这条便民路已修建完工投入使用,确实为农民群众出行带来了方便,得到了大家的积极肯定。
一、关于反映新安村在修1组便民路时,除按人平30元集资收取外,另多收了梁开学一家300元集资款的问题。
经查,村支两委收取的人平30元集资款是按便民路的主干道里程来计算的,有部分村民要求把便民路修到他们家湾里去,就要另行计算增加这部分集资款,这个规定,大家是举手表决达成一致的。
二、关于反映新安村同时也收取退休工人李世和的4500元集资款的问题。
经查,这4500元钱不是李世和本人交的,也不是村委会干部到他家收取的,而是李世和的儿子自愿为修路捐资的。修村级便民路是农民自己得实惠,也是村级公益事业。据我镇干部调查得知,群众为修村级便民路捐款的人不止李世和儿子一个人。关于新安村1组便民路全部捐款和集资款,一是在村务公开栏上已公示,二是严格按村级财务规定入账的。
邻水县城南镇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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