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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谁为我做主?
2014-02-06 23:29:32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 我于去年年前至今在东坡区诗书路恒远建材打工(驾驶员 兼销 售 搬运 月薪为3000)按当初老板的承诺只要干满1年,年终多发3个月工资作为奖励,因此在这一年中我为老板尽心尽力,一年以来总休息不超过10天,处处尽心为其着想,没想到年底老板竟然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奖金,我感觉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希望李书记能为我做主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4-02-20 1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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