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您好!
我于去年年前至今在东坡区诗书路恒远建材打工(驾驶员 兼销 售 搬运 月薪为3000)按当初老板的承诺只要干满1年,年终多发3个月工资作为奖励,因此在这一年中我为老板尽心尽力,一年以来总休息不超过10天,处处尽心为其着想,没想到年底老板竟然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奖金,我感觉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希望李书记能为我做主啊!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收悉您的留言后,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庚即与您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2014年2月17日上午,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您8000元。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