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原自贡第二电瓷厂的一名职工。我单位在去年由县政府牵头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可是县政府答应了我们的要求一直没能妥善安排。我们也多次去县访办交换意见,至今没得到答复。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已经来临。各位领导何时能给我们一个妥善安排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原自贡第二电瓷厂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得到妥善安排”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经信局会同县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原自贡第二电瓷厂是县经信局所属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2013年元月,原自贡第二电瓷厂结合荣县大佛寺景区改造之机启动了改制,按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企业依法清盘解体,企业现已基本完成改制工作,原自贡第二电瓷厂所有职工均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及敏感性债务、各项保险等都按改制方案全部到位。
由于部份职工再就业难,企业多次争取政策,对再就业困难,又有就业意愿的职工给予积极帮助,推荐安置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到相关部门的公益性岗位,2014年2月7日止有12名同志已到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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