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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利用旧房改造搞房地产开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1-26 19:36 已回复

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有开发商利用利用石子场镇旧房改造搞房地产开发,而石子镇的大部分房子都是集体土地,可以调查的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东兴区石子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3-21 17:30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的留言“石子场镇旧房改造搞房地产开发等相关问题收悉后。东兴区石子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东兴区石子镇石子村十社位于石子镇场镇,属于场镇规划区范围,由于该社大多数农户的房屋属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土墙及瓦房,加之年代久远经过“5.12”地震及“7.21”洪水等自然灾害后,村民居住条件十分恶劣。经东兴区房管局鉴定为D级危房。
2013年2月该社大部分村民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同意实施危房改造,由农户自筹资金进行房屋建设,建设手续复杂,且容易出现不能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等相关问题,经研究决定委托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涉及的房屋拆迁问题,由施工队伍与农户共同商议订出补偿办法及标准后,自愿签订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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