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成佳镇社区的一位市民想咨询一下我小孩都十二岁了早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孩子的户口随我,孩子的父亲是农村户口 为何我们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网友:
您好!
您向区委书记留言反映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夫妇于2011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您丈夫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您属城镇户口,在自贡打工,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所以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应该在务工所在单位领取。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