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是遂宁船山区老池乡盘龙村村民。村民对13年底村委会选举不满意。我想问以前有贪污行为的村支书被群众推下台了,但又被推选为村主任。这种人可以参选吗?村民可以信赖他吗?我们百姓只想一个明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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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池乡盘龙村新当选主任邓先春,过去曾任盘龙村村支书,在其任村支书时,擅自动用5.12地震资金为该村修了一座桥,当时被老池乡党委政府停职。经查,在2008年5.12地震时,盘龙村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议事,通过会议决定将地震救灾款部分用于为该村修桥(地震救灾款应全部发放给灾民)。后群众反映邓先春有贪污地震款行为,经老池乡党委、乡纪委调查,盘龙村村支书在其过程中无贪污行为,但对救灾的违规使用行为给予停职处理。
2013年盘龙村村主任选举是由选民提名通过预选和正式选举产生的,选举时间为2013.12.31。该村有选民1703人,邓先春得到有效票1263张,符合《选举法》的规定程序。根据《选举法》和船山区人民政府(2013)76号文件规定:“本人无行为能力和本人被判刑的不具备提名为村两委会候选人的资格”。经调查邓先春本人具有行为能力本人未被判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具有提名村主任候选人资格,符合《选举法》的规定,可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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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人民政府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