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官您好;
次达乡在改造农村饮水工程时向辖区每户收取100到200元说是什么水表和水管费,但是在宽裕,巴洞,王所都没有这种说法,也没有收一分钱。这是为什么?
网友:您好!
2014年1月19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乱集资乱收费”的问题收悉。德昌县茨达乡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农户集资修建饮水工程是通过社员大会讨论的,不存在“乱集资乱收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由国家补助、县级配套、受益农户自筹组成。2013年5月,为改善村民饮水质量,德昌县水务局和茨达乡政府决定在跃进村1、2、9三个社新建农村饮水自来水管道。由县水务局做水池、铺设饮水主管,由村上与受益农户自筹经费解决人工及入户支管。因村上资金不足,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3日召开1、2、9三个社的社员大会,会上一致通过农户自行购买入户支管等配套设施以及承担人工费的提议,并在会上确立收费标准(130元/户,其中30元用于支付挖主管沟的人工费,100元用于购买各户入户支管、水表、闸阀等配套设施)。会后安排有社员代表协同各社社长进行收费,并对整个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现饮水工程正在建设中,村、社承诺将在饮水工程完工后对整个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工程款项公开透明,维护各农户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