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关于修路占地的疑问?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关于修路占地的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1-17 16:06 已回复

尊敬的李书记:
我是黑龙滩镇铁门村4社的一名普通的村民,由于黑龙滩镇光相场镇进行场镇建设,正在修筑一条全长4.12公里、宽30米的市政道路,并延伸至黑龙滩环湖路,此条道路的修建将有利于家乡的发展,这一点我们深信不疑,现就一个问题咨询李书记,在修建此道路过程中征用铁门村4社土地共计多少平米,其由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征地赔付标准(并不是青苗费)是多少钱一亩?请在此留言板平台公开公示,并解答出来,答疑解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1-29 15:33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场镇市政道路是经仁寿县发改局仁发改〔2012〕633号文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占用铁门村4社土地50.116亩(其中原铁门村12社土地49.006亩,原铁门村2社土地1.11亩)。
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建设和单独项目用地征收(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的批复》(仁府函〔2008〕12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中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是依据被征的经济社人均耕地面积计算,其中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三年每亩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根据以上补偿标准,原铁门村12社人均耕地面积为0.64亩,每亩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为30114.98元;原铁门村2社人均耕地面积为0.62亩,每亩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为31172.97元。
2014年1月23日,黑龙滩景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已于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
谢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