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沙坪一普通农民,2009年占地拆迁后一直租房住。交过一次钱。最近去江东新城购买安置房,被告知还有三套可选,其中两套为负一楼,附近居民讲,下雨时窗都要进水;一套为顶楼,是两个人的面积为,我们是购买三个人面积的住房。居了解,现在还有很多没有售出的房。把房子卖给不是拆迁户的居民。请问这算不算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