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修建的房屋,我现在还没有办到房产证,现在办他们要法我45元一平方,请问这公平吗???我是原地原建面积,不是新建新地,为什么???望县长给我们贫民作主!!!!!!
网民: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江某于2008年修建房屋,原房屋面积89平方米,改建后房屋面积为197.16平方米,超占面积为108.16平方米,在申请办证中未提供改建相关手续,未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对于江某反映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其需提供户籍证明以及中和国土资源所对其超占的108.16平方米土地面积予以处罚(中和国土资源所按每平米30元处罚),再由中和国土所填写相关资料,报送我局审批并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局对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高度重视,符合条件的都按程序办理,目前全县已办证10万余户,江某办证资料不齐全,因此我局没有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待其完善相关办理手续后,我局将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