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经天西路25号,小区内的停车棚收费太贵,一个月要四十的停车费。我看了下物价局的公布价格是十几块。不晓得这样收费是不是违规。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网友你好!经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调查经过及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调查经过
(一)收费标准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相关具体标准为:室内:电瓶车包月9.00元/辆(不充电),临时停放0.50元/次;自行车包月5.00元/辆,临时停放0.30元/次。室外:电瓶车包月7.00元/辆(不充电),临时停放0.40元/次;自行车包月4.00元/辆,临时停放0.20元/次。
(二)调查情况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1月13日派检查人员到经天西路25号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经天社区万书记进行了联系,了解情况如下:该小区原物业管理公司于2013年12月中止物业服务,现由业委会自治管理。该小区按照20.00元/月(不充电)的标准收取电瓶车停车费;如需充电,根据电瓶功率大小,每月收取停车费40.00元/月以上。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处理结果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经天西路25号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立即改正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严格按照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及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目前该小区已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二)责令经天西路25号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将多收取的非机动车停车费退还给停车人。
由于你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你。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86663115。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