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百忙之中打搅您了,鲁能小区由于车位太少,很多车找不到地方停,就将车停在了泰山南路小区门口,既不是公路,也没有禁停标志。可交警却经常到小区门口贴罚单。请问合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以前罚了的款退不退?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市委李向志书记咨询停车罚款是否合理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公安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德阳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和德阳市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加大对城市违法交通行为的整治,对不按规定停车、乱停乱放的车辆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如果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服,可以持处罚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交通管理,及时疏导道路交通,保持道路交通良好秩序。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在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增加安全交通宣传、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增强市民安全交通意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信心,努力维护城市形象。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