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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建言】“分贝仪”不能成为执法不执法的借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1-01 14:54 已回复

元旦午后1点过钟,市委大门外的常璩广场来了个不知是否精神有问题的人,在那里架设了大音箱,独自唱卡拉OK,分贝之高,毫不夸张地说1公里外都能听见。我向辖区派出所崇庆路所报案。对方说我们马上去查看。过了很长时间,那个精神疑似有问题的人仍在那里借用大音箱狂吼。我再次向同一个派出所报案。接电话的人说,派出所没有分贝仪,所以没法解决这个问题。关于分贝仪,一个月前我的邻居胡大爷在向他们报常璩广场每天午后舞会扰民时也遭到过这样的推托。我想,分贝仪不过一百五十元一支,配上一支有多难呢?
另外,请公安局领导明确向下边警员说明,噪音扰民是否属违背国家法规,城市噪音污染是由公安局还是环保局管。免得下边警员总拿这个推托报案群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1-09 09:57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崇州市公安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噪音扰民的确属于违背国家法规的行为。且生活噪音由公安管辖,其他噪音由环保管辖。但处罚的难点在于“噪音”的认定,按照现在依法办案“重证据、轻口供”的要求,对于“噪音”的认定不是警察说了就算,而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的分贝监测结论。虽然,一百五十元一支的分贝仪是小事,但这是执法主体的问题。比如,不是交警就无权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这同样也是法律规定的职能。所以,在没有监测结论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对于反映的噪音问题多数以教育警告为主。
当然,针对噪音扰民问题,我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已于12月31日召集公安、环保等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议明确生活噪音由公安牵头整治,环保局确定专人进行声音分贝测试配合整治工作,并要求公安就反映的问题立即核查。当然,如发现公安民警有不作为情况的,欢迎拨打督察电话82272235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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