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今年11底我到都江堰市广电局新闻中心缴纳2014年度收视费,不料收视费又涨了!2013年全年150元,2014年全年240元,涨价幅度高达百份之166.60.如要多看几个频道,则要再加50元,计300元整。缴费窗口又不作任何解释,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广播电视本是宣传工具,带有公益性质,并且强行一次全年收费,且无优惠,是何道理?多年了以来,广播电视都是国家大力扶持的项目,怎涨价幅度这么大,请回复,感谢!
网民朋友,您的留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省网都江堰分公司收视费于2013年2月经报成都市物价局审批,全年收视费由原来的180元/年调整为240元/年。
网民朋友因您自愿订购了“钟爱一家”套餐(包括31个付费频道),费用为60元/年,加上收视费240元/年,共计300元/年。都江堰市广播电视收费无违规调价行为。
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