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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居民村规划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陈叶炜  2013-12-21 15:25 已回复

本人一家都在北京,听说家里正在规划与建设居民村等,但是不是很了解怎么规划和改建的,想麻烦领导给我们个方案和措施,行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2-31 16:25

陈万绿:
您好!您于2013年12月23日在人民网向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其一家都在北京,听说正在规划与建设居民村等,但是不是很了解怎么规划和改建的,想麻烦领导给我们个方案和措施”的问题已收悉,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万绿,男,家住富顺县安溪镇富南村十一组,本人及家人在北京市务工。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新农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点)政策
我县新农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建设”方式实行。具体政策如下:
1、必须在村级规划农民集中居民点选址,如:富南村有两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大坳(长坝坝)居民点(富南村2、3组),毛桥场口居民点(富南村13组);
2、农民集中居住区(点)必须达到20户以上,且户籍必须在居民点所在地的农业社,才能办理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
3、农民集中居住区(点)必须经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设计,有规划设计图、建设图纸、效果图;
4、委托具有三级以上建筑资质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承建,建筑工程公司必须与居民点所有农户签定委托代建协议;
5、委托建筑公司将规划设计图、效果图,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等交县新村办,由县新村办、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国土局共同审核,待建设地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设计施工图纸三者一致且具备上述条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
6、我镇11个村都进行了规划,目前为止已实施建设的为临江村、安福村、余村等三个村。
(二)关于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方面的政策
自贡市已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低丘缓坡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指农民集中居住区)拆旧(指拆除旧房)和土地整理复垦(指复垦原宅基地)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自贡市的具体方案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批认可,为有针对性的制定试点政策、方案,2013年5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两个月时间对所有农户进行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民意愿普查调研。
根据农户房屋不同结构且有拆旧复垦意愿的,给予200元以内、200-400元、400-600元、600元以上的补偿意愿调查,对有建新意愿(指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房)的农户,给予200元以内、200-400元、400-600元、600元以上的补助意愿调查。根据自贡市进行的土地增减挂钩农民意愿调查摸底要求,我镇已按要求上报,目前还没有具体实施政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我镇尚未实施。
安溪镇人民政府感谢您对家乡居民村建设的关注。祝您工作顺利,2014年元旦、春节快乐!

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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