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宣汉县 » 信用社钱规则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投诉】信用社钱规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2-18 13:56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反映的问题是农村信贷问题,非常不正常,有关系的才贷得到款,特别是达州市宣汉县黄石乡信用社,以为农民不懂,利息乱算,贷款还要送礼,吃饭和回扣,不然就贷不到,负责人入股搞房屋开发,城里开餐馆,买门市,全款省会城市买房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万达广场,难道他们的收入,奖金那么高吗,希望相关部门调查下,必须严惩,为了社会和谐,希望将相关责任人撤职或调离相关岗位,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宣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2-24 09:44

网民朋友:
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县联社领导立即责成监察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有关系的才能贷款…”的问题,经翻阅信贷档案资料、查找政策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我县联社自2009年起,就将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流程、对象及条件向社会公布,且张贴在每个营业网点的醒目位置,便于广大客户了解及咨询。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及条件:主要依据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信联发〔2007〕127号,该文件第二章第六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信用社发放贷款操作程序: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到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包片信贷员初审→答复“贷与还贷”→贷,信贷员实地调查(若不能贷,当面向客户说明不能给予贷款的原因)→收集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和结论→超过信贷员审批权限的,提交贷款审批小组集体讨论→若大家同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客户取现金或办理转帐手续。
(二)经县联社稽核大队常规检查和联合调查小组的核实,黄石信用社是按照上述贷款条件及程序操作的,而不是你所说“有关系的才能贷到款”。
(三)关于反映“…贷款还要送礼,吃饭和回扣”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系统同所有单位一样,从制度层面给每位主任上了一个“紧捆咒”。经联合调查组与职工座谈证实,该信用社没有受理过贷款户的吃请;你既不署名,又不列举一点“送礼和回扣”的事实,调查组没有办法和事实依据核实,故认为反映事项不实。
(四)关于反映“负责人入股搞房屋开发,城里开餐馆,买门市,全款省会城市买房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万达广场,难道他们的收入、奖金那么高吗”的问题,经调查组核实:一是你没有详细说明同那些人入股搞房屋开发,故调查组无从调查;二是你没有说明“城里开餐馆、买门市”的具体位置、名称,调查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调阅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没有发现有你反映的事项;三是我县联社历来都十分重视廉政建设,下发了《宣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廉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信用社主任每年都要亲笔填写《廉政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纳入信用社主任个人廉政档案。从相关的报告登记表和调查核实情况看,没有发现黄石信用社有你所列举的事项。
二、调查核实结论
综上所述,你既不署名、又不列举详细的事实,联合调查组走访了黄石乡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多名居民核实认为:反映情况不属实。


宣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年12月2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