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的情况是我是复兴乡的村民,离婚有一女,女儿的户口随我的,离婚协议书也有注明子女归女方,现在我再婚,男方未婚,再婚,富牛镇派出所(岷东新区分局)不同意我和我子女的户口迁入,只同意成人的迁入,女儿的不同意.但他们村上的都同意了,代表村长都签字.我是想问,这是正常的婚迁,为什么就不能同时办理呢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您申请将养女(豆艳婷)迁入的富牛镇牛路口村5号(牛路口村5组)属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区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知》川府函【2012】159号规定: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水库淹没影响涉及的眉山市富牛镇牛路口村1、2、4、5、6组区域内,除正常婚迁外,禁止迁入人口。目前,您申请的婚迁正在办理,而其养女豆艳婷暂不能迁入富牛镇牛路口村5号。(牛路口村5组)
2013年12月20日,岷东新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当面沟通,进一步宣传解释了户籍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