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关于我家窗户玻璃被枪击穿,至今未解决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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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关于我家窗户玻璃被枪击穿,至今未解决一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2-10 13:51 已回复

敬爱的市领导,有一事向您反映。我家住在市中区嘉州大道148号嘉乐苑,9月25日下午家政员在做卫生时,发现一间屋子窗户的两扇玻璃不知何时被枪击了2个弹孔,窗台上还留有一枚弹壳(对面是高墩子社区居民),当即去高墩子社区报案。社区负责人推诿说不归其管,还问我们是否和肇事方有仇,我回答,我们根本不认识对方,是男是女均不清楚,我家祖祖辈辈均是守法公民,97年9月才搬到嘉乐苑居住的,这一辈子未同任何人结仇,社区领导怎能这样说呢,我说现在我们生活都无安全感了,社区领导就说“你们觉得不安全,可以搬家嘛!”我们认为这些话从社区领导的嘴里说出来欠妥。后来又让我去彭山路派出所。我立刻去派出所报了案,2个警官去我家查看了现场,并带走了那枚弹壳,并说要调查。一个多月后的31号,我夫妻2人又去派出所询问这事,几个警官在场,回答说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们再一次报案,随即一个姓夏的警官即去现场查看了,确有此事,也说要调查。事后我们曾经电话询问了几次夏警官,均回答还没找到人,要同社区民警协调等等。现在离我们报案已近3个月,但此事却犹如石沉大海,音讯了无。我们夫妻都是将近70岁的老人了,平时子女不在身边,出了这档事情,真的缺乏了安全感,这同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我们恳请市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请彭山路派出所和高墩子社区尽快给我们一个说法,并让肇事者赔偿我们的窗户玻璃。此事未做处理前,我们继续保留向更高领导反映求助的权利。对不起,给市领导添麻烦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2-19 16:09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乐山城区治安形势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反映“家中窗户玻璃被枪击穿,至今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分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是民警对曾龙华住宅对面的小区进行了走访,由于对面小区为高墩子社区居民还房自建房,小区环境复杂,暂住人员多,流动人员大,民警通过走访暂未发现可疑人员和有价值线索。
二是经过刑侦大队鉴定,在您家中提取到的击碎窗户玻璃的物品为钢珠,并非您所称的子弹弹壳。击中玻璃系人为发射钢珠击碎,排除枪击可能。
三是经查今年9月份的时候,在您住宅对面一居民房有一群小孩子带着塑料玩具枪,且有人见过这群孩子使用玩具枪发射“子弹”。 2013年9月25日,您家窗玻璃被打穿一事系小孩玩耍期间发射钢珠无意造成。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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