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云龙镇人,去年我们那里搞新农村建设。原来100多平米的房子给我们按50平米来赔偿的,房子拆完了,别的村都修得差不多了,后来我们村说不修了,我想问下到底是怎么回事,那房子应该是怎么来赔偿的。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新农村建设”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属天宫村3社村民,于2012年参加土地双挂钩项目。当时您房屋已倒塌(面积117.6平方米),按照土地双挂钩项目政策只能享受每平方米120元的补助,合计14120.4元,现补助款已全部发放给您本人。
由于天宫村靠近场镇,建新安置点土地难以落实,且建新户数少,故天宫村没有建新安置点。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