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户口分户口的事情。我是灵关镇河口村的村民。现在是25岁未婚情况下想与父母兄长(兄长已结婚10多年,并育有两个小孩)分家立户,是说要在有房子的情况下才能分户。我们家现在是有两个房产证,家里同意分一套给我,所以我具备了分户的条件,但是现在我们又是属于4.20地震灾区,是不是现在就不能进行分户?如果现在不允许分户的话,以后拆了现有的两个房子,重建以后我们家就只有一套房子,如果到时候我再分户的话就没有房子了是不是就不具备分户的条件了?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现在是能分户还是不能分户?
关于户籍的回复
朋友:
你好!
你于2013年12月5日在书记信箱中题为《关于分户口》的信件已收悉。宝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责成治安大队予以处复,现对你来信咨询内容回复如下:
农村户口分户原则上申请人必须成年、已婚、经济独立,并且另灶起伙、生活自主。
未婚成年分户需要的材料:本人申请、村(社)证明、《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明(属自建房的)和土地使用证。
就在反映的灾后重建房屋分配问题,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畴,请你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宝兴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