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在2013年7月土门镇人口办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我的户口在农村,老婆户口在城镇,都没有固定工作,请问在哪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说有没有得领?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你大学毕业后户口转入土门镇古楼街社区,2013年5月根据相关规定户口转入土门镇林堰村,并在迁户前在土门镇古楼街社区领取准生证,目前在广州打工;您妻子户口属于广济镇居民户口。
2013年6月29日您与妻子生育一女,2013年7月在土门镇计生办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之规定,您可以到绵竹市土门镇林堰村领取,您妻子在绵竹市广济镇其所在社区领取,每年12月发放。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生活愉快!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