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老婆和我在今年《2013年5月21日》结婚 结婚之后把户口迁移至我这里 在这个月11月23日时帮我产下一只《第一胎》,我想问下 她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可不可以在我们洪雅本县报《她的医疗保险是乐山的 去年她在她老家已经买了今天的保险》 并且我想问下我们有没有生育补助 我家是封河坝的 《户口上是居民 医疗本上是农村医疗保险》
希望各位领导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
眉山市洪雅县委书记留言的回复
回复单位:洪雅县卫生局
网友:你好!
2013年12月2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洪雅县委书记留言,咨询住院生产费用可不可以在洪雅县报销及生育补助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新农合(农村医疗保险)政策是哪里参保哪里报销;生育补助(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是住院分娩孕妇按规定凭农村户口在出院时报账。仅就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如新农合参保在乐山,只能按规定在乐山办理。
如你尚有不明之处,请向洪雅县卫生(电话:028-37406910)咨询。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