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日前因痔疮反复,去市中医院打算做手术,但术前指标检查出HIV抗体阳性,结果医院以院方设备有限“拒绝”为我手术。难道就因阳性,所有医院就将病人拒之门外吗?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东坡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对所有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初筛阳性患者均建有具体个人信息,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于院感科备案。东坡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多次通过qq与您联系,但您拒绝加好友,无法核实您的真实身份。根据您网上留言的时间段,医院查阅了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28日“传染病报告卡”,显示无HIV阳性患者在医院肛肠科就诊记录。据医院核实,2013年1月至11月在东坡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就诊初筛的HIV阳性患者,医院严格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为大部分患者积极处理其原发病,限于医院现有条件,不能处理的已转到上级医院救治。东坡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只具备HIV初筛条件,确诊需到市疾控中心,部分患者确诊后未回院治疗。下一步,东坡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将持续改进相关管理措施,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对HIV患者救治能力。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