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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不是早就在讲说修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1-25 21:52 已回复

市长您好,我是罗城镇太阳村的一员,早就听说修路会有补助,为什么我们村的书记就说没有呢,随时政府搞什么什么工程的,书记就找个地方随便修下,拍的照片就算完事,政府就拨钱下来,为什么总是没有给我们这些建设者呢,为什么到书记哪里就拨不下来了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罗城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2-09 17:5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镇村组道路建设的关心,你所反映的“修路有补助、书记拍照就完事、钱拨下来后到书记那里就拨不下来”一事,经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太阳村分别在2007 年和2012 年硬化了两条联村道路,全部工程均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决定,并报经县相关部门批准修建的(属县上计划范围内)。
2007 年5 月硬化太阳至坳塘接井研县的村道公路,全长1.85公里,总造价为48.5 万元,县交通局每公里补助10 万元(共补助18.5 万元),村上多方渠道捐资10.5 万元,合计29 万元。尚差资金19.5 万元,太阳村村两委经一事一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1300 人受益),并根据太阳村的实际情况以劳折资,以150 元/人筹资用于硬化村道路。应收筹资款为19.5 万元,实际筹资15 万元,未收齐的资金4.5 万元由村主任周承富垫付,工程于2007 年12 月份完工。上级补助资金以及村筹资款,均通过镇财政所转账支付施工方,施工方代表:姚世平。
2012 年6 月硬化太阳、坳塘、同心、石桩四村的联村路,共4.8 公里,共补助48万元。太阳村两委按照镇政府两补政策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经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决定,以劳折资,共筹资5.08万元,全部交于镇财政所。所有的补助款项和集资款项经四个村商议,全权委托坳塘村支部书记汪廷元负责管理。筹资款和上级补助资金,均通过镇财政所转账支付施工方,施工方代表:沈武才。
你所反映的补助款问题,除县交通局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以后下拨的补助款外,再无其他补助款项。筹资款和上级补助资金全部按修路合同规定通过镇财政所直接转账划给施工方,不存在你所反映的拍过照,上面就拨款,钱到支部书记那里就拨不下来的情况。凡参加工程建设人员,施工方均全额支付了工资。
再次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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