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是营山县西月湖的一名园林绿化工,工作近十年,在上班期间工作认真,成绩突出,受到相关领导的认可。上次给你写的信,公用事业局已回复,但是与是事实不符,请问单位职工不上班可以请亲戚代替上班吗?然后想上班了就叫你走人,这样行吗?回复中所提的我与于XX是亲戚关系,这根本不是事实,我根本不认识于XX,我是由单位直接叫我来的,而且已经有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请领导明查,现恳求领导为我解决因上班期间没有给我买相应的保险以及下岗的经济补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