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锦江区原光明化工总厂集体资产流失一事,可否解决?
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锦江区原光明化工总厂集体资产的关心。你提出的问题,我区非常重视,责成区发改局调查处理。经区发改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情况,区级有关部门于2006年已完成相关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信访人。
二、原光明化工总厂改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
三、成都蜀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兼并的方式参与原光明化工总厂的改制,承接原光明化工总厂的债权债务和全部资产,符合当时的改革形势和政策,未发现集体资产流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