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禾丰镇响水村八社的社员,由于前两年修建乡村公路,需要社员筹款一事,有些疑问:修建乡村公路听说都是国家拔款修建,但是为什么响水八队要求社员每人筹款一千多元呢?(之前说是每人要交二千多,后来因为抓出一些人,才说是改成交一千多的);我们那条乡村公路大概是三里路左右,人家广安那边修十五里路的乡村公路也不要社员出一分钱,想请领导查实这件事,好给我们农民一个回复,我们农民赚钱也不容易。
谢谢简阳市各位领导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关于乡村公路社员筹款问题”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2006年起,乡道公路的改造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不再由农民投工投劳或以劳折资,但村级道路改造至今仍然实行国家补助和村民筹资相结合的政策。响水村村道公路改造时,四川省简阳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标准是16-18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受益村民自筹解决。经调查,响水村8社修建里程为781米,为简阳市交运局批准调剂的镇内通畅路指标,按上级财政补助16万元/公里的标准,村民自筹标准为1065元。经过简阳市交运局验收合格,上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8万元/公里,因此,村民最终按上级补助18万元/公里后的不足部分筹集道路建设资金。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