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交警队乱罚款,罚款单是50,去缴纳的时候就是一百了,去咨询说是系统出问题了,难道系统出问题需要我们老百姓承担么?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2013年10月22日9点50分,执勤民警在环湖路开展“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中,查处了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为1059),依据相关规定,罚款金额为50—100元。民警因您是初次违章,就低处罚50元并开具处罚单,但在回大队录入电脑过程中未注明就低处理,电脑自动默认为就高处理100元。11月4日,收悉你的留言后,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您,因您电话处于关机状态,相关领导和民警于11月5日上午赶到东坡区广济乡五一村2组找到了您,对因民警录入工作失误的行为向您道歉,并将多余罚款50元给予了退还。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