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市委书记李文清 » 关于新农合医疗重大疾病住院的一些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医疗 投诉】关于新农合医疗重大疾病住院的一些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0-31 10:27 已回复

你好,领导,我是广汉的一位农民,因我老公在2 013年7月2日在广汉人民医院被检查出恶性肺癌,在广汉人民医院治疗一周后,医生建议我们转到更具有权威的成都军区医院再一次进行检查后确诊我老公的确患了小细胞肺癌而且是晚期。在经历了59天住院治疗后,病情暂时得到了控制,医生叫我们出院1天后又办理了住院手续。在经历广汉住院和成都军区医院前后3次住院后我们总共花去费用123320多万元后,我们家已经达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该借的都借了,在8月份把家里的粮食都卖了给我老公治病。就在我们拿着这12万多怀着很大的希望拿到广汉人民医院报农民新型农合后,我们在焦急期盼中领到了治疗报帐的救命钱,12万多只报消了2万3千多点点。我们在报帐之前咨询过很多类似的病人和医生,都说现在的这种病已经纳入了国家大病统筹范围,国家会解决大部分的治疗费用,怎么我们才报了这么少呢?我们问人民医院报帐结上算的工作人员,她们说,放疗和化疗6万多不能报,我们看了下药费清单,凡是上万的就没抱,报的都是花了几千的啊,几十的都报销了的,我们很气愤,这种病也只有放疗和化疗才能医到,我老公的肿瘤就长在肺的气管上,又不能做手术,为什么就不报不了呢?我们又不是什么有钱人用进口药,给我老公治病的医生都知道我们家很穷,在用药上都选择能报帐的,为什么我们就报不了呢?在川卫办发的2013 7号文件和2012 830号文件上有关于四川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工作方案和报销范围和比例和标准,为什么我们就没享受到呢?请问市长大人,新农合到底起什么作用,新农合只能按地方政策实施吗?国家规定的呢不上算吗?希望你们多关注农民朋友这块既没买社保又没钱买医疗这类似的人,我们也不想患重病,我们伤不起也医不起。你们查过他们的帐目吗?他们这种报销方式合理吗?希望这事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委群工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0-31 15:26

你好,你反映问题已转广汉市办理,待办理完成后将及时予以回复,祝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汉市卫生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1-14 17:31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市委李向志书记咨询新农合报销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广汉市卫生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丈夫于7月2日至7日在广汉市人民医院因“右上肺感染、右肺上叶占位?”接受住院治疗,总费用3072.8元,补偿范围内费用2335.8元,补偿范围内费用占总费用76%,补偿金额为1425.1元;确诊“右上肺小细胞癌T3N1M0Ⅲa、右肺阻塞性肺炎”后于7月9日至9月6日在成都军区总医院进行放化疗,总费用96168.1元,补偿范围内费用29398.2元,补偿范围内费用占总费用30%,实际补偿17218.9元;9月6日至27日继续在成都军区总医院进行化疗,总费用22228.5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0239.5元,补偿范围内费用占总费用46%,实际补偿5723.8元。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7号)规定,肺癌补偿的适用对象是“1.原发性肺癌;2.临床分期为Ⅱ期、Ⅰ期和可完全切除的Ⅲa非小细胞癌;3.临床分期为T1-2N0M0的小细胞肺癌;4.行肺局部切除的肺癌”,新合支付标准是“三级医院2.13万元”。您丈夫的疾病诊断不在上述范围,因此只能按《广汉市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卫生厅规定的目录进行补偿。由于成都军区总医院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加上使用自费药品及检查、治疗,因而导致补偿费用偏低。
    如有疑问,可咨询广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8—5306565)。
  特此回复,祝好!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