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玉皇镇鲜家坝的村民,请问一下涪城区农村低保最低不是150每人每月吗?怎么我们拿的是95每人每月呢?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聂丹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就您咨询的问题,我已责成区民政局和玉皇镇调查核实。
经核实,目前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的是每人每月150元,低保对象实行实际补差的原则进行补助。实际补差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和当时的低保保障标准来进行计算,其公式是“补差金额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家庭总收入”,因此不同的家庭核算出来的实际补差不相同,家庭人均收入高的补差标准就低,家庭人均收入低的补差标准就高,人均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按规定就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根据您的家庭人均收入和当时的低保保障标准计算,您家实际补差为每人每月95元。区民政局和玉皇镇已通过电话向您讲清了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我们已责成区民政局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民政救助政策的群众知晓度。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与区民政局(联系人:蒋传玖,电话:2215246)和玉皇镇(联系人:张勇,电话:13550810055)联系。
祝好!
廖 凯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