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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别村修路占用我承包地,还挖了我桑树是否陪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0-15 14:59 已回复

我是大佛镇东禅乡五村村民,十村修乡村路,占用我承包地,挖了我土边桑树,也没有跟任何人打个招呼,还将路修成四米五宽,我要他们陪钱,是否可以,?该如何陪,陪多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0-15 16:24

尊敬的网友:
你好!已转相关单位阅办,原则上15日内给予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0-24 09:51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别村修路占用我承包地,还挖了我桑树是否赔偿”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咨询别村修路占用其承包地及挖其桑树是否赔偿的问题。经调查,大佛镇弥陀寺村(东禅10村)修建通村公路是依托县水务局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和交通局通村工程项目及村民集资共同修建的村级公路,全长5.5公里,此路贯穿水库农场600余米,其中农场直接受益400米。东禅寺水库农场碎石路原路基宽 4.5米,现需扩宽至6米才能保证新修公路安全畅通,故需占用一些沿线土地。经测量,修建该路将占用东禅寺村6组3户农户退耕还林地0.21亩,水库农场耕地0.2亩,柴山地0.5亩。县水务局和东禅寺水库管理站反复协商后,决定由东禅寺水库农场调划0.21亩土地补偿给东禅寺村6组被占地的3户农户,农场占地自行消化。10月20日,东禅寺水库管理站、东禅寺村“两委”、弥陀寺村“两委”及当事农户就该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相关协议。3户被占地农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大佛镇将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协助水库管理站、弥陀寺村“两委”、东禅寺村“两委”共同做好后续协调处理工作。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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