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雷书记:
我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在三八路公交站前150米右侧租用市木材公司场地办了一个停车场,以维持全家的生计。可是前不久,交警部门在三八路公交车站立了一块不准大货车白天通行的牌子,这样以来,我的停车场就不能有货车进入了(我的停车场停的都是大货车)
。因此,请求雷书记协调有关部门将牌子前移150米,对交通是没有任何妨碍的。前不久我在收音机里听到政府鼓励办停车场,我的停车场可停几十俩大货车啊,也可以解决一点停车难的问题,望市领导帮助解决我的困难。谢谢!
网友:
您好!您留言请求交警部门将三八路公交车站立的不准大货车白天通行的牌子前移150米,以便市木材公司停车场继续营业的问题,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支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10月17日上午,自流井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就您反映的问题到市木材公司场地(三八路)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向自贡市信达钢模租赁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某某了解了情况。经现场走访了解,您反映自己租用市木材公司场地营运停车场情况与事实不符。现市木材公司场地系自贡市信达钢模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林某某。自贡市信达钢模租赁有限公司在该场地内占用大面积堆放工程用钢管,剩余场地主要用于前来租赁钢管的货运车辆装卸钢管时的停放。
为加强城市缓堵保畅工作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三八路路口往自贡二中方向公交站处设置了禁止货运车辆驶入的交通标志,这一交通组织措施即是自贡市城区缓堵保畅工作的需要,也是从自贡二中师生的交通安全着想。如该公司货运车辆需长期性的在货运车辆禁行路段通行,必须按照《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实施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证管理通告》、《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办理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证的通知》、《自贡市公安局关于实施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详见自贡公安交警网http://www.zg122.gov.cn/)向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自贡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审批同意后发放《货运机动车城区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通行。如该公司货运车辆仅需临时性的在货运车辆禁行路段通行,可向所需行径线路的辖区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经辖区交警大队批准同意后办理《货运机动车城区临时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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