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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给万志琼书记一封求助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0-12 17:18 已回复

万书记您好?
我们是乐至县天池镇南街红星巷八家个体工商户向您反应以下情况;;
我们租用的是县委办公室门面房己租用数年,感谢您们对我们个体工商户的关照,我们表示对你们万分的谢意,希望您们在走群众路线的同时再次关照我们一下吧!
二. 你们县委办公室门面房现在马上要对外招标拍卖,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们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我们个体户一年忙到头只能养家护口都不错了,根本没有钱来投标买门面房.
三. 万书记你们对这八家门面房确实要招标拍卖请你们延期三至五年,我们把底货处理了交房给你们,我们才有所准备..
万书记请你支持我们这点小小要求吧!谢谢!
此致
敬礼



2013年10月1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1-01 11:16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给万志琼书记的一封求助信”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租用县委办在天池镇南街红星巷门面的八家租户希望政府能延期三至五年再将店铺对外进行招标拍卖的问题。我县国有资产常年来租金普遍偏低,且存在转租牟利现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发〔2013〕3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县委办公室门面房对外公开拍卖,它是国有资产退出竞争领域,避免与民争利的有效手段,可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激发市场的内在动力。在对外公开招标拍卖中,只针对已到期门市进行对外公开招标拍卖,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存货处理问题,已与租户进行协商,提出了妥善处理办法。
对大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充分理解,县委、县政府也非常重视民生问题,在很多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但是县委办门面房产权是属于政府,必须按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实行统一管理。希望大家能从大局出发,为全县国有资产妥善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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