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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加强对收费站广告的管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10-12 16:48 已回复

周书记,你好!绵遂高速公路是我县的一条重要交通线,是展示我县形象的一条高等级公路。射洪有三个互通立交桥,也是三个收费站。现在射洪收费站在打广告了,与收费站不协调,距离太近了,朝向与收费站的方向一致。很少看到收费站上这样打广告的,站名几乎被广告遮住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告诉公路执法总队三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0-23 09:59

您好!杨凯: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绵遂高速公路遂宁段是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BOT高速公路,2006年6月,遂宁市人民政府(甲方)与投资方(乙方)签订《四川省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遂宁段BOT项目特许权合同》,特许权合同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权利,运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权、广告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并承诺: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人在项目周边范围内经营、发布广告”。因此,投资方具有该项目的广告经营权和独享权。
2、射洪县境内目前只有射洪收费站设置了站顶广告,其它两个收费站(含一个在建收费站)暂未设置站顶广告。
3、射洪收费站站顶广告设置在站名内侧,未遮挡站名,一般不影响识别;此外,在通往收费站的主要连接公路上,按《道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了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收费站的导向标牌、距离预告牌等设施,能够满足驾乘人员识别要求。
4、该非公路标志位的设置已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了报批、备案程序。
5、该 非公路标志内容主要以宣传遂宁市的经济社会建设为主,内容是健康积极的。
6、该非公路标志由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由四川泰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造,其结构安全性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范》等要求。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督促投资方加强高速公路广告管理,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运营环境和广告经营环境。
四川省交通运输告诉公路执法总队三支队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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